为挽回前女友拍跳水视频 冲动行为导致同学溺水死亡

栏目:社会万象 关键词:溺水死亡 溺亡 编辑:baoling 时间:2017-01-04 13:51:09

在影视作品或小说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情侣分手后,一些男男女女为了复合总是以死相逼。虽然现实生活中很少出现这样的例子,但也不是没有。这不!为了和前女友重新和好,攀枝花17岁的小春做出一个疯狂的决定,拍一段“跳水视频”以示决心,希望以此挽回前女友的心。然而,就是这个疯狂的举动,导致一同跳水的朋友小勇溺水身亡。 

小春、小勇与小军年龄相仿,均只有十七八岁,是彼此认识的同学。2016年5月28日,小军打电话约小春一起外出吃饭,小春提议将同学小勇叫上。当天晚上,三人来到攀枝花仁和区49公里处的一家烧烤店吃烧烤,并喝酒助兴,每人喝了七八瓶啤酒后,然后离开烧烤店。

小春先给自己前女友打了一个电话,随后三人坐车来到仁和广场步行街,沿着河边闲逛。为了与已经分手的前女友和好,小春提出,让小军用手机为他拍一段“跳水视频”,希望以此挽回女友的心。经商议,小军用手机帮忙拍摄视频,而其余两人就“表演”跳水。

由于河水湍急,两人在水中出现险情,经过路人施救,小春被救上岸,小勇却没能被救上来。小春上岸后拨打电话报警,随后119、110救援人员赶到,在水里搜救半个多小时后,才找到了小勇,已无生命体征。次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证实小勇溺水死亡。事后,小勇的家人将小春等人及河段的管理者起诉至法院,索赔63万元。

最终,经攀枝花仁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发生河段的管理者尽到了安全警示注意义务,不担责。小勇自身承担50%的责任,而小春承担40%的责任。为此,小春为拍这段疯狂跳水视频,不仅让朋友失去生命,还付出了21万余元的赔偿代价。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为空!

头条推荐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