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前妻争房不满判决 将11个月大的宝宝丢法院被拘留

栏目:社会万象 关键词:争房 拘留 编辑:baoling 时间:2016-10-27 10:28:02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对家住浦东的姜某夫妇来说,似乎房子更重要一些,因对动迁房析产判决不满,为了夺回房子并多要补偿,姜某夫妇在他人怂恿下,竟将11个月大的女儿扔在了法院执行局,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以此向执行法官施压。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对家住浦东的姜某夫妇来说,似乎房子更重要一些。因对动迁房析产判决不满,为了夺回房子并多要补偿,姜某夫妇在他人怂恿下,竟将11个月大的女儿扔在了法院执行局,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以此向执行法官施压。

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对姜某夫妇作出严肃处理,被执行人姜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姜某妻子王某因在哺乳期免于拘留,给予批评教育并具结悔过。拒不迁出本属前妻房屋,姜某原住虹口区,上世纪九十年代,他与外地来沪工作的刘某结婚。

2011年,随着老城区改造,姜某一家居住的老公房被动迁,分到了位于浦东的三套动迁房及数十万元的安置款。2014年,二人离婚。之后,刘某向法院提出分家析产诉讼。

经浦东法院判决,三套安置房中的一套归刘某所有,同时,刘某应向姜某等支付补偿款四十余万元。姜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姜某却拒不搬出该房屋,期间还另娶王某为妻,并于去年年底生下了女儿。

为了讨回房屋,刘某无奈再次起诉姜某一家,要求其搬出房屋、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物业及租金损失,浦东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请。判决生效后,姜某仍然以种种理由拒不迁出。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是执行法官的职责。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姜某家有幼儿的情况,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上门做工作,还向申请执行人刘某争取到一定的迁出时限,以便其搬离。但即便如此,姜某一家依然拒不搬出。

眼看姜某没有半点搬离的意思,刘某趁他外出之际,组织亲戚自行收回了房屋。得知房屋被前妻夺回,姜某一家大为不满。在他人怂恿下,夫妇俩带着只有11个月大的女儿来到执行局,把火气全撒到了法官身上,无理要求法官讨回房子,并让对方增加补偿金额。

法官反复对其做工作,明确告知此属无理要求。这时,荒唐的一幕出现了,姜某夫妇见要求得不到满足,把女儿扔下掉头就走,并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法官赶紧追上去,但二人已经扬长而去。

看着这个不满周岁、嗷嗷待哺的幼儿,法官立即向执行局领导汇报情况,启动了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原来,浦东法院早已和上海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建立了协助执行机制,该中心可为因各类刑事、民事案件导致暂时无家可归的孩子提供临时照看。于是,执行局副局长立即带队将幼儿送到了该中心安顿好。

孩子岂可当作抗拒执行、向法院施压的筹码!第二天一大早,法官立即责令姜某夫妇前来接受处理。二人也意识到已犯下大错,很快赶到执行局。经过合议庭评议,浦东法院依法对姜某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对其妻子王某则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具结悔过。

面对法律的制裁,夫妇俩悔恨交加,对自己的鲁莽行为表示悔过,并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将配合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在法官陪同下,王某焦急地前去接孩子。见到已一天未见的宝贝女儿,她当场放声大哭。

据浦东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志根介绍,近年来,部分被执行人为抗拒执行,或发泄不满情绪,将未成年人、老年人留置法院的情况时有发生,企图以此对法院施压。对此,浦东法院执行局一方面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协助,畅通人员救助渠道,实现人性化安置,另一方面,对这类故意妨碍法院正常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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