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速上行车撞石条损失重大 路政称要走司法程序才同意赔偿

栏目:社会万象 编辑:实习生 时间:2016-08-14 12:28:01

“撞上后,车里就冒了烟,吓得我赶紧先抱孩子下了车,妻子的副驾驶车门还打不开了,最后,从我这一侧钻了出来。”长春市民刘先生当时驾车以每小时百公里的速度行驶,于敦化服务区附近撞上路中间一块条石,车损严重。

网络配图

高速上行驶撞上路中间石头

刘先生驾车从长春出发前往敦化,事故发生时,他正好快要行驶到敦化服务区,“晚上视线也不好,车灯照着石头的时候,我就踩了刹车,但也来不及了,就撞了上去。”刘先生回忆,事发地段是双排车道,这块石头应该是路边的条石,当时,他的车速在每小时100公里左右,而车上除了自己,还有爱人和孩子。

“气囊当时就弹了出来,石头卡在了车底下,而且车冒了烟。”刘先生回忆时仍后怕不已,他把孩子从车里抱了出来,却发现副驾驶的车门打不开了,妻子只好从主驾驶一侧钻了出来,才摆脱了危险。“高速路是双排车道,这块条石就在超车道的中间。”刘先生说,事故发生后,他拨打了报警电话。

路政人员赶到 搬走石头

刘先生说,自己打了报警电话以后,不仅是交警部门来到了现场,路政的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现场,“我这是一起单方责任事故,交警勘查完现场就走了。”刘先生称,从等拖车,到路政工作人员到现场挪石头、挪车,自己前后在道上呆了三个多小时。

刘先生说,搬走石头的是第一批到达现场的路政人员。“因为事故处的地点介于黄泥河路段与敦化路段,而且我也说不清自己所处的位置,所以前后来了两批管理不同路段的路政人员。”刘先生称,事后知道事故地点归敦化的路政管理,而石头被搬走时,他想拍照留存,但天太黑了,无法拍,所以没有拍下照片。

走了保险 修车花了一万多

“最后是我自己走的保险,修车花了一万多块。”刘先生称,开始自己也没有想找个说法,但是第二天,他到了吉林省高速管理局敦化分局路政科的时候,当晚出现场的三个人,闭口不提石头的事,只说知道这起事故,要是想索赔,得上法院。

“我就纳闷了,如果是司机在高速上撞到护栏设施什么的,要赔偿很多钱,怎么我因为路上石头出的事故,却要打官司才能索赔?”刘先生说,因为达不成一致的意见,自己前后为这事跑了好几趟。刘先生认为是路政工作人员推脱责任。

路政部门:可以赔偿 但要走司法程序

记者电话联系了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敦化分局路政科杨科长,他向记者简要介绍了情况,“事情发生后,刘先生多次来我们单位要求处理这件事,我们也不回避此事,也是积极面对此事的,但要走正常的程序,也只能走民事诉讼的途径,这是有相关依据的。”

杨科长说:“我们承认他开车撞上了路中间的石头,而石头是前车掉落的,现在还没有抓到责任车辆。我们不能出具行政处罚和决定,把事情落到纸面上,是因为事故的本身和行为涉及不到行政处罚和认定这一块。”

杨科长表示,像刘先生遇到的类似情况,如果有了保险,也有先行赔偿的可能,相关政策也在往这方面发展,但目前,他遇到的情况,只能走民事诉讼索赔。

而对此事,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表示,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作为高速公路管理者及受益者,对在其所辖高速公路有保持公路安全通行的条件及义务,而路面出现石头,并未得到及时清理,致使车辆受损,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对车辆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外,关于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履责,可以向其上级部门进行投诉,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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