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饭店现两只幼小猕猴 经鉴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栏目:社会万象 关键词:猕猴 保护动物 编辑:baoling 时间:2016-03-25 22:34:09

“南京市建邺区烟波渔港饭店内有两只活候。”3月23日下午5点多钟,南京建邺警方接到这样一起市民报警。要知道猴子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可不是随便可以饲养的。两只活猴为什么会在饭店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两只小猴子被关在笼子里,两只小猴子被装在笼子里,惊恐之下始终抱在一起

“南京市建邺区烟波渔港饭店内有两只活候。”3月23日下午5点多钟,南京建邺警方接到这样一起市民报警。要知道猴子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可不是随便可以饲养的。两只活猴为什么会在饭店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当天下午,民警在报警人的指引下,在饭店的顶楼平台找到了两只活猴。此时,两只猴子被装在一个大铁笼里,两只小猴子紧紧抱在一起,眼神里透着恐惧还有一丝可怜。民警发现,虽然铁笼不大,但是笼子内部却装着几根供猴子玩耍的树枝。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只小猴子看到人以后包得更紧,嘴里还发出吱吱的声音,身体不断在颤抖。“应该是害怕极了。”

民警称,两只小猴子看上去还是幼崽,没有成年。因为现场没有相关负责人出面解释猴子的来源和用途,所以民警最终把猴子带回了派出所。确定了饭店顶楼确实有两只猴子后,民警开始调查猴子从何而来。可是从现场的调查结果来看,饭店工作人员都表示不知情,现场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记者了解到,即便是饲养小猴子,也需要相关部门颁发的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可是从民警目前的调查情况看,饭店方并不能出示这一证件。民警称,从第一眼看到这两个小猴子开始,这两只小猴子始终抱在一起,不肯撒手。显然周围的环境让它们感到恐惧。“猴子也有灵性,这样的对待方式显然不能接受。”采访中,一名知情人这样对记者说道。

饭店老板:从别人手里“收养”过来的,正准备送动物园

这一消息在网上却被网友热炒。有的网友表示,饭店有钱,养猴子当宠物。更有人说是这是饭店的一道菜“活猴取脑”。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联系了烟波渔港总经理朱杰,对方表示,大约本月21日,有陌生人来到店里,此人牵着两只活猴,问店里需不需要猴子,并称,如果不要就准备把猴子仍在路边了。

朱杰称,他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就把猴子留了下来。这一过程是否属于饭店方用钱买来了两只小猴子,是否属于买卖行为。朱杰不愿多讲,只说他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于是,两只小猴子就被养在楼顶上。不过朱杰强调,就这几天他准备把猴子送去红山动物园。网上有人说什么饲养猴子甚至是活猴取脑,朱杰表示,网上的谣言太不靠谱,根本没有这一回事。

网络配图

两只猴子确定是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3月24日,民警将两只小猴子送到红山动物园的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经过确认两只都是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只猴子的年龄不一,大一点的大约1岁多,小一点的还不到一岁。民警表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如果想要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

民警称,朱杰对记者的说法并不能形成证据。下一步调查猴子的来源将是重中之重。另外,这里面到底有无买卖行为,也是警方关注的中电。民警称,将会查找相关的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另外,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目前警方仍在调查此事,相关人员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链接: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年来野生猕猴数量急剧下降,已在2008年被列为濒危物种。同时猴子是一种情绪波动很大的动物,如果笼养,就失去了宠物的意义;如果牵着养,则需要很好的驯猴技巧,否则容易发生逃跑和伤人的情况。而办理养殖证需要符合来源合法、场地足够,有经费、技术支撑的多种条件。同时,野生动物身上还有各种细菌以及寄生虫,抓咬伤人后果严重。未经许可饲养受保护的动物,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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