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与其叫“知识产权” 不如叫“文学潜在财产”

栏目:明星八卦 编辑:wuxi 时间:2015-06-27 15:19:56

如果你还没听说过【IP】,你out了。随便走进一家咖啡馆,总会看见几个人聊【IP】。被网友黑成渣的《盗墓笔记》就是一个巨大的【IP】,刚刚结束的上海电影节,也达成了很多巨大的巨大的【IP】,那么问题来了。【IP】到底是什么鬼呢?

英语世界中的“IP”仅指“IP地址”

30多年来,无论写了啥说了啥,只要公开发表,都会被无限盗版,以至于本人所有的文章都能在各种期刊网和学术搜索平台上寻到踪影。曾向律师朋友求助想要讨回公道,答曰,可以帮你打赢官司,但赢回来的钱却不够咱俩一顿酒钱。由于中国没有惩罚性赔偿,这种知识产权官司,即使能够打赢,也不够覆盖打官司所付出的机会成本,这无疑是在法律层面上鼓励侵权和盗版。

可是,就是在这样一个知识产权屡遭侵犯的大环境中,无数对“知识产权”不甚了了甚至连26个英文字母都念不标准的人却在言必谈IP。

在英语世界,如果提到IP,人们首先想到的只能是“IP地址”。只有特别指出,对方才能明白你说的是“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可是,这样一个连外国人都不用的简写概念最近却在中国火烧火燎,炙手可热,大有燎原之势。为此,我曾立帖为证,断言这一热词要不了多久便会被人唾弃,就像“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一样,而且将会有无数热钱被忽悠得栽在这个热词上,因为并非所有的“知识财产”都有可被开发成电影项目的潜质:无论什么故事,若要在大银幕上呈现,它必须“可拍摄”(能转化为电影视觉语言),“可融资”(有人愿意砸钱投拍),“可营销”(具有足够的卖点说服投资人砸钱),“可观赏”(影院愿意排片,观众愿意买票)。这几个要素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缺一不可。

之所以强调“知识财产”而非大家通常理解和言说的“知识产权”,是因为那些奢谈IP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口中像口水一样流出的“IP”这两个洋字码实际的所指仅仅是“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而已,是一个指称“心智创造”(creations of the mind)的法律术语,包括音乐、文学和其他艺术作品,发现与发明,以及一切倾注了作者心智的语词、短语、符号和设计等被法律赋予独享权利的“知识财产”。这种“独享权利”才是我们耳熟能详的“知识产权”,英文简称是“IPR”(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常见的IPR有版权、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以及对商标、商业外观、商业包装、商业配方和商业秘密等进行保护的法律权利。正是这些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才使得那些“心智创造”成为“无形资产”。

与其叫“知识产权” 不如叫“文学潜在财产”

由此可见,那些对“IP”趋之若鹜、垂涎欲滴的国人口中喷出的所谓“IP”其实只不过是诸多“IPR”(他们落了一个R)中可以被改编为电影的“文学财产”而已。所以,与其奢谈语焉不详、大而无当、言不及义的“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不如遵循世界电影产业惯例直称“文学财产”(literary property)或“潜在财产”(underlying property)。

好莱坞对“文学财产”的定义非常简洁明了:可以改编为电影的文学作品;而“潜在财产”的所指则更为宽泛,包含了文学作品之外的可以开发成电影项目的其他作品,如图书、戏剧、故事大纲、故事梗概和原创剧本等。本人在拙著《号脉电影》中曾总结过好莱坞电影产生的三个源头:一是好莱坞之外的素材,如小说、戏剧、新闻报道或报告文学,甚至流行歌曲或电子游戏等。这便是目前在中国炙手可热而在好莱坞早已成为行业事实的所谓“IP”。二是制片人、导演、演员或制片厂经理人想象中的一个故事创意,指派作家将其开发为电影剧本。这一过程通常需要历经很多步骤:故事大纲、处理台本、初稿、改写、润色、定稿。这就是好莱坞按步论酬的“步骤交易”,整个交易过程悉由制片人掌控,编剧仅是雇佣枪手而已,把各方面的想法经他之手形成文字,其创造性劳动被沦为一种雇佣式劳务,从本质上而言与代写情书或代写状纸无异。第三个故事来源则是终年挣扎在好莱坞外围的庞大的原创编剧大军。美国作家协会剧本登记服务处平均每年记录在案的剧本多达35万多个,这还仅仅是记录在案的数字。在全美国,每年出笼的剧本数以百万计,而真正能称为上品者却寥寥无几。因此,从1990年代开始,好莱坞的剧本开发成本便攀升到每年5亿多美元,而且一直居高不下,其中有四分之三都付给了作家去“选定”或改写一些永远不可能投拍的影片。

所谓“选定”,在好莱坞的语境中,是指作家和制片人或制片公司之间经谈判而签定的书面协议书。根据选定协议书,制片方付给某一文学财产(剧本)的所有人(作家)一定的选定费以取得在一定期限内独家开发或出售该文学产权的权利。选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投拍剧本的规定期限、资金到位的规定期限,最后购买剧本的规定期限或者延长选定期的条款以及费用。选定期过后,制片方若无进一步行动,剧本的选定权以及相关权利将会自行失效,重新归原作者所有。选定协议通常是文学财产被开发成影片的第一步,也是作家出卖自己剧本的第一笔收入。这便是目前中国的“挨劈”爱好者们所谓的“囤积IP”了。

这些每年数以百万计的原创剧本在好莱坞业内有一个不太好听却直奔金钱主题的专门称谓,叫“投机剧本”。正是这种被视为“投机生意”的原创剧本构成了好莱坞剧本贸易的主体。好的原创剧本很有可能通过好的经纪人之手炒作成为一项“热门财产”,使得作者的获益远远超过那些被指派的命题作文。因为好莱坞的制片大亨们都心知肚明:剧本永远是电影的灵魂,只不过早期的制片厂制度将编剧的作用屏蔽在人们的视听和认知之外。在制片厂制度统领着好莱坞电影制作的半个多世纪,编剧本身便是制片厂的合同财产,唯制片老板马首是瞻,毫无创作自主权。随着大片时代的来临,好莱坞制片厂制度解体,其外围才涌现出一批企望靠剧本投机来登堂入室的自由创作大军。

无论源头如何,电影的灵魂和根本还是剧本和内容本身。其他的一切都是为这一故事核心服务的。因为观众不会为IP买单,而只会被故事打动。

 

走笔至此,很想发一点题外感慨。早在100多年前,王国维就曾在《论新学语之输入》(1905年)中感叹过,“周秦之言语,至推译佛典时代,而苦其不足”,于是有晋、唐时大量印度佛教术语输入,大大丰富了中国语汇;时至现代,“至翻译西籍时,而又苦其不足”,于是有今之新学语的涌进。“言语者,思想之代表也。故新思想之输入,即新言语输入之意味也……讲一学、治一艺,则非增添新语不可。” 即如语言学家大卫·克里斯托(David Crystal)所言,只有当一个国家强大到足以影响和干涉别人时,其语言才有可能跨越国境,成为国际通用语。中国语言屡被外来语词侵袭,这无疑是文化势差使然。百余年来,西强东弱的殖民文化心态一直像幽灵一样在国人心中挥之不去。尤其是进入当今互联网时代之后,国人在词语使用上形成了一种崇洋、趋新、求雅、尚异、媚俗的社会心理。“中心商业区”不叫“中心商业区”,叫CBD;“家庭小办公室”不叫“家庭小办公室”,叫SOHO;“自动提款机”不叫“自动提款机”,叫ATM; “抵押贷款”不叫“抵押贷款”,叫“按揭”;还有咱们用了多年的外来译名“石油输出国组织”突然有一天就不再叫“石油输出国组织”了,而被改名为“欧佩克”了;以此为先例,那个“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自打2001年在上海让老百姓放着假开了其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之后就开始叫APEC啦,搞得去年的北京老百姓也跟着一起沾了光;过去老太太看报时好歹能够琢磨出点儿眉目的“关贸总协定”或“世界贸易组织”自打中国加入之后就一变而为WTO了。这不是成心让老太太看不懂吗?满街的“销品茂”和“4S店”,满纸的GDP和CPI,有人说了,这就是精英文化,老百姓不明白活该,老百姓应该明白吗?徐志摩就说过,我们是喝牛奶抹黄油吃面包的,怎么能跟那些喝豆汁儿吃油条就酱豆腐的同日而语呢?于是他们便打着“德谟克拉西”(democracy民主)和“赛因斯”(science科学)的大旗,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凭借其黄油面包催出来的“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灵感),给中国这个古老的“英拜尔”(empire帝国)带来了一个又一个令昔日的“英拜勒尔”(emperor皇帝)不知所云的“因温雄”(invention发明)。

其实,从语言学角度而言,本人绝不反对“借词”,因为语言毕竟是文化的符号和载体,一个文化不可能孤立发展,尤其是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在民族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通过程中,必定会出现一种语言中出于某种需要借用于另一种语言的词汇,并进而融入本文化的语言共核之中。如此说来,“借词”现象已经超越了纯语言学的范畴,而成为社会语言学、社会心理学乃至语言人类学或人类语言学研究的课题。

可是,咱们历来引进外来概念的方式和心态,却有“装逼挨雷劈”之嫌。更有甚者,很多构筑并支撑着咱们语言共核的词汇却并非咱们中国文人的原创。据统计,我们今天使用的社会、人文和科学方面的名词术语,有75%来自日本。是日本人对西方相应语词进行汉化翻译之后,我们直接拿来的。这既是华夏文化的幸事,也是中国文人的悲哀(见前文所列的不知所云的音译词)。中国文人自古以来的遣词造句,都是以不让老百姓轻易看懂为己任,以显其超凡脱俗的文人风范。写字必用文言,以至于直到今天,江湖上的各个学术门派还在争讼四书五经说的到底是啥。积极要求上进的小老百姓在汗牛充栋的经史子集中寒窗苦读穷经皓首筚路蓝缕数千载,好不容易熬到了废文兴白的那一天,未曾想,刚刚逃出了佶屈聱牙的虎穴,却又掉进了洋泾浜的狼窝,刚刚剪掉鞭子的老百姓被那些外来词搞得云山雾罩,晕头转向。改革了,开放了,互联网思维了,大数据了,号称熟谙西洋文化跟好莱坞摸爬滚打了多年的本人却越来越看不懂当今的文章了,更不用说网文,像“O2O”那样的到底是啥意思。

在多年的治学过程中,有一个痛苦的感悟,这就是近代中国文化对人类文明几乎毫无贡献,且不说现代高科技这种自然科学范畴的成果,就连社会科学领域也不闻我几千年华夏文明的声音,甚至咱们赖以表情达意的中国语文也由于千百年来的思维禁锢而蜕变为纯粹的文字符号,而不得不以舶来概念来填补自己语言共核的空虚。说得危言耸听一点,自从严几道以自己的文本阐释切合当时的文化氛围引进《天演论》,激活了蛰伏在当时的时代精英心灵深处的关于哲学、经济学和科学的思考之后,中国人便开始了用汉语说外国话的历史。

 

这不得不令我想起了多年前超女决赛刚刚结束之后的那个星期六上午,带老婆孩子到郊外去玩儿,听她俩在车上神侃超女如何如何,不小心让我听见了“PK”一词,遂问啥意思,答曰也许就是淘汰吧,应该是个什么英文缩写。我苦思冥想想不出有什么英文缩写跟“淘汰”有关。后经查询,始知此语来自网络游戏,乃player kill(玩家拼杀)之简称。这大概就是中国人“用汉语说外国话的历史”的一种逆向延续吧:用外语说中国话。

所以,当今那些鼓荡着话语权的人所趋从的“崇洋、趋新、求雅、尚异、媚俗”的时尚并不仅仅是对过去历史的机械延续,从中我们还能味出些许与时俱进甚至别有用心的创新。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能让人轻易听懂,以显出自己的高大上,更好地忽悠资本,吃完原告吃被告。

【来源:搜狐文化 文/周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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