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是陪审团制度试点的一次关于国民性小实验

栏目:明星八卦 编辑:wuxi 时间:2015-05-14 15:58:10

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有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草案拟在北京等10省区共50个法院开展试点。这一消息让即将上映的《十二公民》披上了先知和实验色彩。

《十二公民》改编自《十二怒汉》,强调“公民”,不无自省与讽意,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到了中国人的世界里,几乎只剩了“怒汉”。尽管故事被改造成了虚拟法庭,由一众出租司机、地产商人、数学教授、河南保安、北京土著、校园商贩、保险推销员等家长充数“陪审”,但故事仍旧极具现实意义。故事围绕着一桩激起社会热议的富二代弑父案生发,与其说是对陪审团制度的一次模拟,不如说是对公民话语权的一次测试。这样的“审判”在微博时代其实并不新鲜,一直在“药家鑫案”、“郭美美事件”等微博热点中普遍发生。我一面总是抱怨话语权的缺失,可当手握话语权的时候,除了情绪排泄和盲从,对真相的追求又有几分?

与“药家鑫案”和“郭美美事件”一样,《十二公民》中的绝大多数“陪审员”上来就对涉案富二代做了有罪判定,要不是何冰饰演的8号“陪审员”陆刚坚持探讨,“陪审团”的意义在首轮就夭折了——因为在“审议”之前,杀人案通过新闻发酵已然激起了所谓民愤,“陪审团”的各位在出席之前,打心眼里早将嫌疑人枪毙,也就不觉有何审议的必要。《十二公民》的意义就在于此,当社会的天平倾倒之际,它以绵薄之力扶上一把。类似的事情非行导演做过,他的《全民目击》试图告诉庸众,就连亲耳听见和亲眼看见的都不一定就是真相,更何况仅只是不明所以的传闻。类似的事情陈凯歌也做过,他的《搜索》即是舆论杀人的典型案例。尽管这两部电影起到的社会效应甚微,至少还有人试图点醒那些极易被催眠的庸众,盲从是极其可怕的。

去年3月20日,轰动一时的《中国电子报》社原副总剪辑常林被控杀妻焚尸案告结,法院宣布“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无罪。”被羁押长达6年之久的常林当庭释放。从一审被判死刑到最后的无罪,无罪推定在关键时刻起到关键作用,该案因此被法律界称作“中国的辛普森案”。《十二公民》中的富二代弑父案与常林案类似,十二位“陪审员”中的11人第一轮对富二代上来做出了有罪认定,若不是陆刚一人坚持认为有探讨的必要,又一条年轻就这样冤死,而该案最后的无罪判决,侧证了无罪辩护的必要性。更典型的还有1998年云南的杜培武案,昆明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及其女民警王晓湘被枪杀,诸多迹象都指向民警(王晓湘的丈夫)的杜培武有重大嫌疑,最后被同僚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一审判决死刑,所幸二审因翻供和作案枪支存疑改判死缓,两年以后,真凶杨天勇浮出水面,杜培武得以沉冤昭雪,而他因刑讯逼供留下了脑萎缩等伤病则将伴随终身。从杜培武案时的有罪辩护到常林的无罪推定再到陪审团制度试点,中国的法制建设有反思,也有进步。

徐昂的《十二公民》拍在了陪审团试点之前,并不是说他如何先知先觉,而是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社会良心和责任感,一个希冀社会与法制进步的公民的自省与自觉。尽管《十二公民》不可能像《速7》那样吸引人,甚至连《何以笙箫默》等青春烂片的关注度都不如,但它更具存在价值,不妨当做是陪审团制度试点的一次关于国民性小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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