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请低层村民带防毒面具制毒 电工当主管月薪10万

栏目:社会万象 编辑:jingyang 时间:2015-03-23 13:08:57

工人们佩戴的防毒面具

毒贩何某

毒贩何某等人携带251万元现金购买毒品,被人赃并获

图为:制毒工厂的反应釜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周鹏 通讯员甘明强 实习生汪蓉

昨日,崇阳警方向楚天都市报披露:在省公安厅指导下,咸宁市公安局直接参与,于3月14日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2015-406”特大制贩毒目标案件。

去年12月,一江苏“老板”租下崇阳县石城镇深山中的一家废弃矾厂,雇用周边农民戴着防毒面具昼夜不停生产毒品。接到线索后,警方深入调查,还曾扮成拾荒者进入工厂取证,之后调集警力将其捣毁,先后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收缴制毒原料2.6吨、毒资460多万元。

昨日凌晨,在江苏落网的3名犯罪嫌疑人被押回崇阳。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废弃工厂重新开工

怪味引起村民警觉

2014年12月下旬,崇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租下该县石城镇石门村一家废弃工厂,可能是在生产毒品。

举报者称,去年12月初,一名陌生男子来到石门村,转悠了好几天,最后表示想租下已经荒废多年的制矾工厂。村民们听到有这样的好事上门,可谓求之不得,当即同意,与其签订了租赁合同。

陌生男子自称是江苏人。租下厂房后,他立即请人进行翻修,安装了变压器,接通了水电,又雇用当地农民投入生产。

据工人们说,该男子平时少言寡语,对大家十分严厉,要求他们只顾卖力工作,不要多管闲事。至于工厂生产的到底是什么产品,他更是讳莫如深。工人们经常私下嘀咕,仍然不知究竟。

村民们也很奇怪:工厂开工后,经常大门紧闭,24小时不停生产,从里面飘出阵阵怪味,令人生疑。

民警乔装进厂取证

鉴定结果锁定毒窝

接到报警后,崇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展开调查。但是,该工厂三面环山,一面临河,只有一条进出通道,如何取证成为难题。

警方首先找到一名工人,听他描述了厂内情况,再结合工厂飘出的气味,判断这很可能是一处制毒工厂。

去年12月25日,趁工人下班就餐之际,一名便衣民警混入工厂,悄悄用手机拍下生产设备的图片,包括冷凝罐、搅拌机、反应釜等。

掌握初步证据后,今年1月14日,崇阳县公安局成立专班深入调查,摸清了该工厂的运行情况:一名江苏老板运来制毒设备,派了两名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指导工人们进行生产。他们之间用方言交流,崇阳当地的工人们一句都听不懂。

警方决定再次进入工厂侦查。一名民警扮成拾荒者,利用厂方管理漏洞潜入,偷偷取回产品样品。经过鉴定,该工厂生产的是毒品羟亚胺。

工人需戴防毒面具

电工化身高薪主管

侦查中,工人们说,他们都是当地村民,因年龄太大,在外很难找到工作,听说家门口的工厂重新开张,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来求职。没想到,该厂对工人的年龄、文化程度等基本没有限制,而且月薪达3500元,就纷纷报了名。最后,厂方雇用了6名当地工人。

但是,工厂的生产条件十分恶劣,一些化学原料气味浓烈,令人作呕。但工人们为了挣钱,只能强忍着。后来老板弄来了防毒面具,他们生产时戴上,才稍微感觉好受了一些。

“我们以为是工厂有污染,老板才弄得鬼鬼祟祟的。”工人们说,他们每天两班倒作业,昼夜不停,来自江苏的主管“老王”负责指挥。

落网后,“老王”交待,他原来在江苏一家化工厂当电工,自己学会了一些化工知识。后来,一制贩毒团伙看中他,高薪聘请他为崇阳工厂主管,月薪高达10万元。

雷霆一击战果丰硕

特大涉毒团伙覆灭

警方侦查发现,这是一个触角涉及湖北、江苏、山东、湖南、广东等省的特大制贩毒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反侦查意识很强。团伙“老大”在江苏组织生产和原料供应,“2号人物”负责毒品销售,他们通过电话遥控,从未涉足崇阳工厂;在崇阳工厂的江苏籍管理人员,也很少与外界交往,生产的毒品存放在距离工厂十余公里的仓库中,交易过程中只与中间人见面,且全部使用现金,交易前人、钱、货分离,交易后迅速离去,不留痕迹。

3月8日,侦查专班获悉一条重要线索:该工厂已经生产大量产品,江苏的上线人员将携带大额现金来崇阳交易。咸宁市公安局决定,调集警力,兵分五路,在工厂、仓库、江苏等地实施抓捕。

9日晚,制毒工厂被捣毁,现场查获毒品原料2.6吨,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收缴毒资近百万元,以及手机数十部、手机卡50多张。据团伙人员交待,他们此前已经进行过三次毒品交易,涉案金额高达811万元。

11日,警方抓获前来购买毒品的马某,收缴毒资12万元;12日,毒贩何某、廖某、李某等携带251万元前来购买毒品,被人赃并获;14日,毒贩李某等2人也被抓获,96万元毒资被收缴。

在江苏的抓捕工作也进展顺利,团伙“老大”纪某等3人落网,昨日凌晨被押回崇阳。

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链接

羟亚胺,医药中间体,用于制作麻醉药品,也是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的原料,被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其生产、经营需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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