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执法人员依法抢劫 滥用职权对“样品调查”抽36瓶食用油

栏目:社会万象 关键词:执法人员 编辑:baoling 时间:2016-12-26 21:20:32

日前,湖北电视台曝光黄冈黄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执法乱象。一家粮油店监控显示,执法人员不断地往店外搬运商品,与店家发生语言冲突,竟语气惊人地称“依法抢劫”。

日前,湖北电视台曝光黄冈黄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执法乱象。一家粮油店监控显示,执法人员不断地往店外搬运商品,与店家发生语言冲突,竟语气惊人地称“依法抢劫”。面对不出示执法文件的质疑,执法人员表示,“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据悉,黄州商城商家普遍反映,黄州区食药监执法乱象普遍,罚款金额却无标准。

作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竟然承认“依法抢劫”,这可是一个新名词。该执法人员竟以“样品调查”为由,从一家小商店一次性拿走了36瓶食用油,却不提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确实依据。这种行为就是在抢劫!在这些执法人员看来,他们手握执法大权,他们就是“法”,故而这种明目张胆的抢劫,也就成为了“依法抢劫”!

“抢劫”还能“依法”?不知哪家的法律如此规定,执法人员就可以任意搬走商家出售的东西?“依法抢劫”?再加上一句“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该执法人员的傲气可见一斑,其实质就是执法人员权力滥用!

同时也道出了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真实的执法状态,这里的“依法抢劫”也可以被称为“合法性伤害”,即披着法律的外衣对他人进行伤害,这样的伤害并非只存在于黄州区一地,也不仅存在于食药监部门的执法中,而是在很多部门的执法过程中广泛存在着,只是表现形式、伤害性轻重略有不同而已。

消除“合法性伤害”,根本上还是要从加强依法执法、依程序执法和执法监督上入手,尽可能地压缩执法者自由裁量的空间,以减少其对执法对象施加伤害的可能性,同时减少一些人借机索贿贪腐的可能性。其目的,则是维护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调动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从而繁荣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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